出售您的住宅:資本利得免稅額
如果在出售前五年內擁有並居住於該住宅至少兩年,則最多 250,000 的資本利得可從所得中排除,或對聯合申報的已婚夫婦為 500,000。擁有 400,000 資本利得的單一申報者,需就其中 150,000 繳稅:在其他所得為 $80,000 的情況下,聯邦稅為 22,500。
兩項測試
- 擁有權:您或您的配偶(若以共同申報身分申報),在出售房屋前的五年內,至少擁有該房屋滿24個月。
- 使用:您在這五年中至少有 24 個月將其作為主要住所居住;若以合併申報方式報稅,夫妻雙方都必須符合此條件,才能享有全額排除額。
兩個期間不必相同,但兩者皆須落在出售日期前五年內。
超過免稅額的利得
若您持有該住宅超過一年,其餘利得即為長期資本利得,須按聯邦稅率及多數州稅率課稅。3.8% 淨投資所得稅適用於該部分利得,但不適用於獲豁免部分。請將數值輸入計算機以計算州稅。
來源:IRS Topic 701、Sale of your home,以及 Publication 523。僅為估算,並非稅務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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